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
大丰区

0

到现场次数 

1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
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
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16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2553776482X432201401600001
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
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
特别程序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大厅窗口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,上午 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
受理标准
  • 服务对象:自然人
  • 受理条件:

    符合条件,即可办理
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身份证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查看更多
2

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确认表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查看更多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即办件
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

不收费

办理结果
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
法律依据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《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8〕149号)、《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金〔2018〕124号)、《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〉》(南银发﹝2017﹞66号)

  • 增补依据
  • 一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鼓励各类群体自主创业 (一)扩大贷款对象范围。富民创业贷款的支持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(包括外地户籍在我省创业人员)。原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支持对象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刑满释放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、返乡创业农民工、网络商户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群为富民创业贷款重点支持对象(简称重点群体)。 (四)降低贷款申请条件和担保(反担保)要求。申请江苏省富民创业贷款,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 1.在我省居住和生活,在法定劳动年龄内; 2.在我省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(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); 3.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,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;申请的贷款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; 4.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。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,除助学贷款、扶贫贷款、住房贷款、购车贷款、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(含信用卡消费)以外,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。

常见问题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0515-82030558
监督投诉方式 0515-82030575
办理地点
  •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大厅窗口
咨询方式
  • 0515-82030558
监督投诉
  • 0515-820305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