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在循环经济管理、科学技术研究、产品开发、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
大丰区

0

到现场次数 

45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对在循环经济管理、科学技术研究、产品开发、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
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04002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23550416029400080400200001
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
到办事现场次数 0
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23550416029
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同级委托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,上午 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
受理标准
  • 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其他组织
  • 受理条件:

    行政机关主动作出,无需申请人申请

办理材料
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即办件
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

不收费

审批结果
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其他
法律依据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、科学技术研究、产品开发、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  •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暂无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-83927008
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咨询电话0515-83927012
办理地点
  •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
咨询方式
  • 咨询电话0515-83927008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咨询电话0515-839270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