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领离婚证
大丰区

1

到现场次数 

1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补领离婚证
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>
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982K13082610B4000711003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2K13082610B400071100300004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离婚档案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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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

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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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身份证

已关联电子证照,可免提交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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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户口簿

已关联电子证照,可免提交
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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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  • 大丰区城北新区荷兰花海风情街2号楼婚姻登记处二楼离婚室
咨询方式
  • 0515-83819249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0515-838103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