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
大丰区

0

到现场次数 

20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
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>
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编码 11320982355069939C4000523005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2355069939C400052300500001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死亡证明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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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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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收养证(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)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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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江苏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

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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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身份证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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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
户口簿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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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
残疾证(子女伤残的)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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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
婚姻状况证明

空白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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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  •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卫生健康委 3楼309室家庭发展科,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卫健委窗口
咨询方式
  • 电话0515-83819695;信件:邮寄地址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;邮件:332017478 @qq.com; 网上咨询网址:http://www.dfwsjsw.gov.cn/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(一)现场监督投诉: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卫生健康委主体办 (二)电话监督投诉:0515-83288233